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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通知 明确开展OTA在线升级备案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工信部装备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规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又称OTA升级),对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应进行备案。申请主体应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图片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工信部装备中心方面表示,与离线升级相比,OTA升级可以更加快速地迭代产品功能、优化产品性能、提升用户体验,成为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部分OTA升级也可能改变车辆产品功能和性能,带来车辆行驶安全风险,甚至危及公共安全。

《通知》从备案范围、备案要求、备案工作流程、实施安排和企业责任5个部分进行了明确。其中,备案要求:一是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二是企业应依次完成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后,才能实施OTA升级活动;三是对每一次具体升级活动采取分级备案,根据升级活动的影响评估分为三级;四是企业是OTA升级活动安全和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应在升级前后履行车辆用户告知义务;五是企业应识别升级活动所影响的电子控制系统,并保存软件初始和升级版本(集),支持实施升级追溯管理。

《通知》提出,自发布之日起,企业应通过登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开展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

工信部装备中心方面表示,如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备案、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持续保持企业OTA升级管理能力,以及存在产品一致性等问题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相应处理。

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实施软件升级的管理能力要求和升级活动备案要求,并要求OTA升级活动应保障产品生产一致性。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志新表示,《通知》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体系建设又迈出坚实一步,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维护相关社会公共利益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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