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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收到监管警示函,未能核查平台企业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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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8日,深圳证监局日前对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华泰联合证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承销的部分债券尽职调查不到位。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地方政府平台债券承销商,未能尽职核查部分地方政府平台企业偿债风险,制作的募集说明书未准确反映企业偿债情况。

二、未严格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保荐的多家上市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项目的主承销商,未及时督促公司建设项目,导致募集资金闲置。

三、廉洁从业管理不规范。个别保荐人员违规在发行企业报销费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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